一、“清明节”放假时间安排
“清明节”放假时间为:
4月
4日—
6日,共
3天。其中,
4月
4日(周五)为法定假日,
4月
5日(星期六)、
4月
6日(星期日)两个公休日,
4月
7日正常上班。原安排在4月4日(周五)的课程暂停。
二、“清明节”放假期间员工工作要求
1.各班班长按照附件格式统计员工出行情况(见附件),于2008年4月1日中午12:00前交至力学系员工工作组X2306。
2.各班班长按照附件格式于
2008年
4月6日晚统计员工返校情况(见附件),并将返校情况发送手机短信至各年级辅导员处。
并
祝大家假期愉快!
力学系员工工作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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